[ 索引號 ] | 11500000MB19069553/2023-00301 | [ 發文字號 ] | 渝文旅發〔2023〕201號 |
[ 主題分類 ] | 文化旅游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 市文化旅游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8 | [ 發布日期 ] | 2023-11-28 |
[ 索引號 ] | 11500000MB19069553/2023-00301 |
[ 發文字號 ] | 渝文旅發〔2023〕201號 |
[ 主題分類 ] | 文化旅游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 市文化旅游委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8 |
[ 發布日期 ] | 2023-11-28 |
重慶市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關于印發《重慶市旅行社組客觀看旅游駐場演出營銷推廣獎勵方案(2023)》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文化旅游委,兩江新區社發局、市場監管局,重慶高新區公共服務局,萬盛經開區文化旅游局:
為進一步激發重慶文旅市場活力,加快推進文旅深度融合,提升文旅消費水平,推動重慶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釋放旅游消費潛力推動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國辦發〔2023〕36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重慶市進一步支持市場主體發展推動經濟企穩恢復提振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3〕17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市文化旅游委制定了《重慶市旅行社組客觀看旅游駐場演出營銷推廣獎勵方案(2023)》,并經2023年市文化旅游委第27次黨委會議審議通過?,F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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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重慶市旅行社組客觀看旅游駐場演出營銷推廣獎勵方案(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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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重慶市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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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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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重慶市旅行社組客觀看旅游駐場演出
營銷推廣獎勵方案(2023)
為進一步激發重慶文旅市場活力,加快推進文旅深度融合發展,提升文旅消費水平,推動重慶文化旅游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釋放旅游消費潛力推動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國辦發〔2023〕36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重慶市進一步支持市場主體發展推動經濟企穩恢復提振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3〕17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獎勵對象
組織境內外游客觀看經市文化旅游委審核并授牌的重慶市演藝新空間(室內)的演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取得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合法經營的境內旅行社。
二、演出場所
經市文化旅游委審核并授牌的演藝新空間(室內)。
三、獎項設置及標準
獎項:組織游客觀看演出人數獎。
標準:實際購票金額每張50元(含)以上100元(不含)以下的,按照每人10元獎勵;實際購票金額每張100元(含)以上200元(不含)以下的,按照每人20元獎勵;實際購票金額每張200元(含)以上的,按照每人30元獎勵。
四、資金來源
市文化和旅游發展專項資金。
五、獎勵原則
在安排的預算額度內實施獎勵。如審核后應獎勵總額超過預算額度,則受獎勵單位按本單位應獎勵額占應獎勵總額的比例乘以預算額度計算獎勵。
六、獎勵期間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七、申報條件
在獎勵規定時間范圍內組織游客觀看人數2000人次(含)以上的旅行社。
八、申報時間
2024年7月1日至15日組織實施申報。
九、申報要求
申報采取自愿原則。申報單位必須在申報截止日期前完成資料的提交。申報單位要及時、準確將團隊相關信息上傳重慶旅行社管理系統或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重慶市外旅行社上傳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同一團隊同一行程不得重復申報。
十、申報材料
(一)填報重慶市旅行社組客觀看旅游駐場演出營銷推廣獎勵申報表;
(二)如實填報重慶旅行社監管系統或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重慶市外旅行社上傳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相關數據,導出并打印電子行程單、電子游客名單(游客人數由相應的演出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進行確認);
(三)提供演出單位蓋章確認的臺帳核實信息材料,包括游客團隊信息(購票日期、場次、數量、單價金額明細等);
(四)結算憑證
提供購票、付款等相關憑證佐證資料。
十一、審核及兌現流程
評審及兌付的具體流程為:申報單位提交資料—招標確定專業審計機構審核—審計單位出具《審計報告》—市文化旅游委官方網站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后,由市文化旅游委根據實際情況在下一年安排預算,將審定資金或者按一定比例撥付給受獎單位。
十二、監督檢查
(一)重慶市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對獎勵資金進行嚴格管理,并主動接受審計部門的監督;各申報單位和演出單位、獎勵審核服務單位等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申報單位獎勵申報資格;如已撥付獎勵經費的,收回已撥付獎金;涉嫌違法的,移送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1.申報材料和數據弄虛作假騙取獎勵資金的;
2.團隊運作中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社會影響惡劣事件或有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
3.拒不接受相關部門監督檢查的。
十三、其它
本方案由重慶市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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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之附件
重慶市旅行社組客觀看旅游駐場演出營銷推廣獎勵申報表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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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 |
聯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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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賬戶 信息 |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 |||
申報方式 |
【】直接申報?????????????????【 】郵寄申報 | |||
申報項目及獎勵金額 (萬元) |
演出劇場 |
人次數 |
申請獎勵額度 | |
萬元 | ||||
萬元 | ||||
…… |
萬元 |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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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承諾 |
我單位鄭重承諾上述填報信息及所附證明材料全部屬實。如有虛假,自愿放棄獎勵申請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申報單位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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