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000MB19069553/2023-00294 | [ 發文字號 ] | 渝文旅發〔2023〕191號 |
[ 主題分類 ] | 文化旅游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 市文化旅游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08 | [ 發布日期 ] | 2023-11-16 |
[ 索引號 ] | 11500000MB19069553/2023-00294 |
[ 發文字號 ] | 渝文旅發〔2023〕191號 |
[ 主題分類 ] | 文化旅游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 市文化旅游委 |
[ 成文日期 ] | 2023-11-08 |
[ 發布日期 ] | 2023-11-16 |
重慶市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關于擴大政府采購信息公開范圍促進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
委屬各事業單位,機關各處室:
為進一步提升政府采購活動透明度,優化我委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壓實政府采購相關當事人主體責任,根據《重慶市財政局關于擴大政府采購信息公開范圍促進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渝財規〔2023〕9號),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公開范圍
采購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按程序公開政府采購意向、單一來源采購公示、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公告、更正公告、中標(成交)結果公告、合同公告、公共服務項目履約驗收信息以及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的執行情況,還應該對政府采購質疑答復信息、評審得分和履約結果信息進行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商業秘密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應予保密的信息內容除外。
二、公開內容及時限
(一)備案質疑答復。質疑答復內容應全面完整,質疑答復人應將質疑答復情況在重慶市政府采購交易管理系統—質疑答復板塊備案。質疑答復情況應當自質疑答復作出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備案。
(二)評審得分。在重慶市政府采購網發布采購結果公告的同時,應公告中標(成交)候選供應商的評審得分(報價)情況。采用綜合評分法的,公告供應商分項總得分及排序情況,采用最低評標價法的,公告供應商最終報價及排序情況。中標(成交)候選供應商的評審得分(報價)情況應當隨中標(成交)結果公告同時公告,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
(三)履約結果。政府采購金額達到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的項目履約驗收結果應于最后一次驗收結束后及時在重慶市政府采購網—履約結果欄目公告。項目合同未經驗收提前終止的,也應及時在重慶市政府采購網—履約結果欄目公告。履約驗收結果應當自驗收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公告,公告期限為2個工作日。項目合同未經驗收提前終止的,應當自終止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公告,公告期限為2個工作日。
三、工作要求
委屬各事業單位、機關各處室務必高度重視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市財政局將對照財政部開展的政府采購年度透明度評估和我市開展的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結果,建立問題整改約談機制。我委對未按要求依規實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的,將嚴格追究相關責任。
?
?
????????????????????????重慶市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